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国务院明确扶植中医药的政策

更新时间:2017-06-28 11:06:35, 信息来源: , 发布者:, 浏览人数:

 政策体现实质性利好

    中药在销售终端的使用比例很小,2007 年中药在政府办医疗机构的使用比例只有12.75%。零售终端中中药的占比稍高,约为1/3。

    无论从疗效、毒副作用还是治疗费用来说,在某些病种上中药与西药相比有明显优势。从2007 年人均诊疗费用来看,在各类医院中,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的人均诊疗费用最低,综合医院的人均诊疗费用比中医医院的人均诊疗费用高50%以上。此次医改旨在扩大医疗资源的供给,同时降低医疗费用,而扩大中药的使用比例无疑是降低医疗费用的可行措施之一。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中医医疗资源的供给和保障中药报销比例和范围两方面给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带来实质性利好。

    加大中医医疗资源的供给

    中药得不到广泛应用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医疗资源供应不足。另外由于中医医疗服务收费和中药的价格都很低,中医医院的收入水平相比医院的平均水平也比较低。2007 年我国医院平均收入2800 多万元,而中医医院的平均收入只有2200 多万元,因此中药在医院终端的使用比例非常低。无论是新增的中医医院还是综合医院的中医科都能为拉动中药的销售和消费提供动力。

    医保体系保障中医消费需求的释放

    仅仅加大中医医疗资源的供给也不能完全释放中药消费的需求,将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体系才能最大程度地释放中药的消费需求。《意见》明确了鼓励中医药服务的基调,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对于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意见》规定,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价格制定、临床应用、报销比例要充分考虑中药特点,鼓励使用中药。

    如果企业的产品进入医保目录或基本药品目录,产品的终端销量将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