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法监监督便函〔2017〕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计生委中医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 2017年3月,我司对28个省(区、市)的62种报纸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7条次。其中沈阳中山医院神经内科诊疗中心在《辽宁老年报》发布1条次。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永康医院、友好医院、新光明医院在《老年康乐报》分别发布2条次、3条次、1条次。此7条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均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其中1条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4条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要求,监测结果已提供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将此次监测结果下发给你们,请协助配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 相莉 黄莹 联系电话:010—59957762 59957677 传 真:010—59957676